[刘晓岗 律师] 
刘晓岗律师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,从事司法工作二年。1988年8月作为主要律师创办西安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;1995年作为合伙人之一创办并执业于信业律师事务所,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西安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。现为高级律师、事务所主任。
主要执业领域:公司、房地产、投资、金融证券、国际贸易、知识产权等。
主要执业经历:先后为多家中外公司、国家机关提供国际贸易、房地产投资、合资合作、金融、证券、知识产权、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,如:新加坡明达资源有限公司、日本日信贸易株士会社、台湾巨鼎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陕西分公司、陕西进出口公司、西安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、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分行、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、汉中证券公司、五0五集团公司、联想集团公司、国家广电总局、陕西建银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、陕西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西安市房地局、西安利君集团公司等;担任过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、西安证券交易中心、西安高科集团公司、陕西银信西部投资开发公司、西安荣源房地产开发公司、古都新世界大酒店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陕西省电化教育馆、香港百佳(集团)公司、西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、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、47集团军后勤部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、陕西省体育局、陕西省体彩中心、国营三五一三厂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、国家机关、部队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刘晓岗律师对民商经济法律有较为深入的研究,工作细致严谨,忠诚敬业,法律基本功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,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解决司法实务的综合素质。长期的工作经历和实务磨砺,铸就了刘晓岗律师精明练达,沉敛务实的办案风格。形成了勤勉扎实、策划周密、论证充分的工作特点。讲究原则与策略的统一,善于综合运用各部门法及谈判、诉讼等多种手段,为当事人寻求经济、安全和便捷的解决方案。1988年以来,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项目近千起,除民事经济诉讼、仲裁代理外,在公司法律实务、房地产法律实务、项目投资、金融证券、债权债务清偿等领域尤具专长和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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